我承認自己從未把性別弱勢議題放在最全面,但這不意味著我不關心。
我的立場很簡單:國家或社會體制不公義,所有一切也就不公義。今天馬來西亞的現實是黨國不分,公權力不彰,去巫統/馬哈迪工程刻不容緩。被扭曲的是所有不同階層背景的人。
而且,我清楚知道被壓迫的包括各族群,被優待的也包括各族群;有很多同性戀者在紐約倫敦舊金山過得很好,也有很多異性戀者在檳城古晉吉隆坡過得很不好。
同樣的,羅斯瑪這樣的女人活得非常精彩,安華這樣的男人卻被整的很慘。
所以,我從來不會因為你是某族群/宗教/性別/性取向就必定站你這一邊;我更關注如何摧毀一個極度霸權不公的體制,打開空間,讓不同的觀點可以互相衝擊,希望藉此帶來翻天覆地的變化。
持有這樣的立場,並不表示我會在自己或他人面對人身攻擊時候選擇沉默。早在七年多前,我就公開批判那些以蔡細歷婚姻出軌來打擊他政途的言論 (他若濫用公款開房則另當別論);對於別人一再針對我或他人的性取向來大作文章,我從不逆來順受,因為我未驚過。
就算到近期因為同性婚姻議題引發基督教會強烈反彈,我也尊重他們的立場,但如果有人以此把同性戀者等同為“獸交”,“亂倫”,“戀童/孌童”,“屎忽鬼”等等,我勢必反擊。
異性戀者按上帝形象所造,同性戀者也一樣。
所以,任何自稱基督徒或博士的人,切忌自大狂妄到目中無人的地步,隨意侮辱而樂在其中。我個人當然駁斥完畢了事,但讓人看到你不過鄭全行般貨色,光芒遲早斑駁脫落。
就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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