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文摘:
董总海啸大事录
—邹寿汉自述
董总海啸大事录
—邹寿汉自述
(1)28/7/2013 之前十年一团和气
(2)728 反对教育大蓝图,号召百万签名,向联合国申䜣之后,傅派开始露出叛跡。
(3)24/12/2013 傅振传第一次制造常委会流会
(4)接下来一直反反复复在董总内部制造事端
(5)7/9/2014 泡制“发言人机制”企图夺权
(6)25/10/2014 发动特大以羆免邹寿汉
(7)9/11/2014 在新山举行的常委会半途离席,傅振传在会上对着卢宇廷说“你再讲,我就对付你”,离开前还说“我不准开会”。
(8)7/12/2014 董总特大,又制造流会。
(9)20/1/2015 強行以秘书长的身份召开中委会,解散常委会、重选常委。叶派立即啓动司法程序起䜣傅振传違法違章。
(10)20/3/2015 高庭判决,主席必须在21天内召开中委会,讨论议案如上。同时法官判词内有细述“有权委任,也有权力撤换。
(11)28/3/2015 主席成功召开常委会,撤换两位常委,张志开替代钟伟贤、黄亜珠替代庄俊隆。
(12)8/4/2015 高庭驳回傅振传的申请(他要求法官撤除主席委任的常委及中委及禁止主席召开的9/4/2015中委会。)
(13)9/4/2015 主席成功召开中委会,否决了巜解散常委会》,并批准两位中委、李清文、彭志拔。
(14)21/4//2015 主席成功召开常委会,接纳吡叻州换代表,刘东海替代李官仁。
(15)28/4/2015 主席成功召开中委会,开除孔婉盈。
(16)20/5/2015 法庭展延傅振传的申请,(傅派
(17)1/6/2015 法官判决主席必须于2天再次召开25位中委的特别中委会,再次讨论“解散常委,重选常委的议案,且须于14日内举行。法官喻令主席必须依据符合章程5.2.1 及5.2.2 条文的25位中委方可出席,由主席按章程规定委任的7位中委无权出席。于是主席执行庭令丶于2/6/2015发出会议通知书,于14/6/2014 上午11时召开中委会。但是依照规定只有22位符合条件,所以主席发出通知书给22位中委。
(18)傅派于5/6/2015 再次向法官投诉主席于2/6/2015 所发出的会议通知书丶有关通知书内的名单不符他们的意愿。要求法官批准傅派的两名中委可以依据5.2.5的条文出席14日的中委会。我方律师也爭取同等待遇,即叶派也可依5.2.5条文更换3位中委。当日傅派律师要求法官基于25位中委开会,把董总章程6.3.2,中委会的法定人数为17人,但遭法官拒绝,法官同时也说“我无权修改你们的章程,所以须按章规定。”因为傅派知道双方都不可能在25位“原始中委”里佔有17位,只要有一方不配合,法定人数肯定达不到。所以14日傅派还偷偷安排4位不在名单之内傅派人馬,想趁机偷进会议室。(1)吳茂名《己被陈亚斯替代》 (2)李官仁《己被刘东海替代)(3)林锦志《还没有変成中委》(4)刘天亮《他是主席委任的中委,不符合法官的喻令,同时也已被主席撤换、彭志拔是替代他的人》。如果我方没有安排纠察队伍,傅派的4个非法份子肯定会硬闯进去,加上傅派的13人,他们肯定会大喊“我们足够17个法定人数了”。傅派是不顾法律不理章程的。幸好我们早就做好准备,否则这一局我们输了。
(18)14日11时,我进入会议室时,遭到林纪松,庄俊隆,杨应俊等推、㨈、压等粗暴侵犯,过后我想要求外面的记者进来见证开会及现场情况,就被杨应俊拉拽推倒在地下,视频有记录,我有被踢的感觉,但是我被推翻的时候,清楚听到有多人高喊“我们没有看到,没有看到”,声音一致,似乎是事先准备好的。过后又听到陈国辉说“不要装死,自己爬起来”、因为陈国辉的声音很特别,所以很容易认出。
(19)在会场我宣布由我主持会议,因为叶新田主席昨晚进了医院,依据章程我有权主持会议,同时我还有主席的授权书。他们要我出示文件,于是我把授权书交给坐在我左边的许海明,往左边传。跟着我宣布开会。但是,庄俊隆馬上跟着说、要看主席的授权书,我说刚刚才交给许海明,多把声音喊叫说,没有看到。于是我又拿出一份同样的授权书高举着交给董总秘书处的江嘉嘉。由此可见,他们一伙早就佈置好所有动作过程,包括推翻我都是预先作好安排的,从視频看到在我被推翻时,孔婉盈背向我。同时、发出喊叫声都是一致的,我可以肯定、一切过程都是蓄意的。过后他们的记者招待会上,傅振传和孔婉盈同一把声音说没有暴力事件、完全是我捏造的、他们讲骗话不眨眼,是骗子。
(20)在会上我问秘书处职员今天有多少人出席?我连问三次,答案都是14位。跟着庄俊隆说必须由秘书长回答,于是我转向问秘书长今天有多少人出席?秘书长回答说有14人。于是我宣布出席人数不够法定人数17人,会议不能夠合法举行。
(21) 傅派在记者招待会上说谎话,指出2011的修改章程中,有细述若中委是25人,则法定人数为13人,若中委为32人,则法定人数为17人,这完全是说谎话,董总章程从2011年至今,中委会的法定人数依据章程6.3.2都是17人,从未出现过有如上述的情况。况且于2011年6月12日章程文件呈上给注册局的记录均有叶新田主席及傅振传秘书长的签名,他是睁着眼睛说瞎话骗人。2012年也有修改章程,只不过是增加董总的Logo(火把标誌而已)。在会上傅振传又有说法官的喻令有指示25人开会则法定人数为13入,这是蔑视法庭丶欺骗公众。
(2)728 反对教育大蓝图,号召百万签名,向联合国申䜣之后,傅派开始露出叛跡。
(3)24/12/2013 傅振传第一次制造常委会流会
(4)接下来一直反反复复在董总内部制造事端
(5)7/9/2014 泡制“发言人机制”企图夺权
(6)25/10/2014 发动特大以羆免邹寿汉
(7)9/11/2014 在新山举行的常委会半途离席,傅振传在会上对着卢宇廷说“你再讲,我就对付你”,离开前还说“我不准开会”。
(8)7/12/2014 董总特大,又制造流会。
(9)20/1/2015 強行以秘书长的身份召开中委会,解散常委会、重选常委。叶派立即啓动司法程序起䜣傅振传違法違章。
(10)20/3/2015 高庭判决,主席必须在21天内召开中委会,讨论议案如上。同时法官判词内有细述“有权委任,也有权力撤换。
(11)28/3/2015 主席成功召开常委会,撤换两位常委,张志开替代钟伟贤、黄亜珠替代庄俊隆。
(12)8/4/2015 高庭驳回傅振传的申请(他要求法官撤除主席委任的常委及中委及禁止主席召开的9/4/2015中委会。)
(13)9/4/2015 主席成功召开中委会,否决了巜解散常委会》,并批准两位中委、李清文、彭志拔。
(14)21/4//2015 主席成功召开常委会,接纳吡叻州换代表,刘东海替代李官仁。
(15)28/4/2015 主席成功召开中委会,开除孔婉盈。
(16)20/5/2015 法庭展延傅振传的申请,(傅派
(17)1/6/2015 法官判决主席必须于2天再次召开25位中委的特别中委会,再次讨论“解散常委,重选常委的议案,且须于14日内举行。法官喻令主席必须依据符合章程5.2.1 及5.2.2 条文的25位中委方可出席,由主席按章程规定委任的7位中委无权出席。于是主席执行庭令丶于2/6/2015发出会议通知书,于14/6/2014 上午11时召开中委会。但是依照规定只有22位符合条件,所以主席发出通知书给22位中委。
(18)傅派于5/6/2015 再次向法官投诉主席于2/6/2015 所发出的会议通知书丶有关通知书内的名单不符他们的意愿。要求法官批准傅派的两名中委可以依据5.2.5的条文出席14日的中委会。我方律师也爭取同等待遇,即叶派也可依5.2.5条文更换3位中委。当日傅派律师要求法官基于25位中委开会,把董总章程6.3.2,中委会的法定人数为17人,但遭法官拒绝,法官同时也说“我无权修改你们的章程,所以须按章规定。”因为傅派知道双方都不可能在25位“原始中委”里佔有17位,只要有一方不配合,法定人数肯定达不到。所以14日傅派还偷偷安排4位不在名单之内傅派人馬,想趁机偷进会议室。(1)吳茂名《己被陈亚斯替代》 (2)李官仁《己被刘东海替代)(3)林锦志《还没有変成中委》(4)刘天亮《他是主席委任的中委,不符合法官的喻令,同时也已被主席撤换、彭志拔是替代他的人》。如果我方没有安排纠察队伍,傅派的4个非法份子肯定会硬闯进去,加上傅派的13人,他们肯定会大喊“我们足够17个法定人数了”。傅派是不顾法律不理章程的。幸好我们早就做好准备,否则这一局我们输了。
(18)14日11时,我进入会议室时,遭到林纪松,庄俊隆,杨应俊等推、㨈、压等粗暴侵犯,过后我想要求外面的记者进来见证开会及现场情况,就被杨应俊拉拽推倒在地下,视频有记录,我有被踢的感觉,但是我被推翻的时候,清楚听到有多人高喊“我们没有看到,没有看到”,声音一致,似乎是事先准备好的。过后又听到陈国辉说“不要装死,自己爬起来”、因为陈国辉的声音很特别,所以很容易认出。
(19)在会场我宣布由我主持会议,因为叶新田主席昨晚进了医院,依据章程我有权主持会议,同时我还有主席的授权书。他们要我出示文件,于是我把授权书交给坐在我左边的许海明,往左边传。跟着我宣布开会。但是,庄俊隆馬上跟着说、要看主席的授权书,我说刚刚才交给许海明,多把声音喊叫说,没有看到。于是我又拿出一份同样的授权书高举着交给董总秘书处的江嘉嘉。由此可见,他们一伙早就佈置好所有动作过程,包括推翻我都是预先作好安排的,从視频看到在我被推翻时,孔婉盈背向我。同时、发出喊叫声都是一致的,我可以肯定、一切过程都是蓄意的。过后他们的记者招待会上,傅振传和孔婉盈同一把声音说没有暴力事件、完全是我捏造的、他们讲骗话不眨眼,是骗子。
(20)在会上我问秘书处职员今天有多少人出席?我连问三次,答案都是14位。跟着庄俊隆说必须由秘书长回答,于是我转向问秘书长今天有多少人出席?秘书长回答说有14人。于是我宣布出席人数不够法定人数17人,会议不能夠合法举行。
(21) 傅派在记者招待会上说谎话,指出2011的修改章程中,有细述若中委是25人,则法定人数为13人,若中委为32人,则法定人数为17人,这完全是说谎话,董总章程从2011年至今,中委会的法定人数依据章程6.3.2都是17人,从未出现过有如上述的情况。况且于2011年6月12日章程文件呈上给注册局的记录均有叶新田主席及傅振传秘书长的签名,他是睁着眼睛说瞎话骗人。2012年也有修改章程,只不过是增加董总的Logo(火把标誌而已)。在会上傅振传又有说法官的喻令有指示25人开会则法定人数为13入,这是蔑视法庭丶欺骗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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