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小长期面对学校不足�'�难以增建问题。以下列举此问题的来龙去脉�'�事态�"变,来说明制度化增建华小事宜。
�'国现有1290多所华小大部分于1957年独立建国前创办。1958年迄今,�"�府只批准增建数十所华小,一些华小也获准搬迁,而�"都是通过大选、补选或个案方式处理,基本上没有�"�变单元化�"�策�'�措施,也没有根据需求制度化增建华小,以解决华小短缺问题。
据估计,1958年至1985年,西马有31所新华小获准创办或增建。在大马于1963年成立后,东马沙砂两州在1964年至1985年只有4所新华小获准创办。1986年至1998年,�"�府也批准增建�'�搬迁一些华小,例如巴�"�兰花园华小、吉隆坡康乐华小、新山国光二校、关丹士满慕华小、古晋中华华小六校、沙登华小二校等等。
“不增建华小”�"�策延续
早在1970年代,尤其是实行新经济�"�策后,教育部实施所�"的“不能增建华小”�"�策,使增建华小变得极为艰难,造成许多华�"人口密集区长期面对华小短缺问题,引起�'怨�'�不满。�"时,教育部法外立法,把学校区分为“全津贴学校” (sekolah bantuan penuh)�'�“半津贴学校”(sekolah bantuan modal),造成华小�'�淡小所得�'展拨款十分稀�',同时不允许在�"�府的学校保留地兴建华小�'�淡小。
直到1990年代下旬,在“安华事件”�'�"�后,朝野�"�党激烈竞争的�"�治局势使然下,执�"�的国阵�"�府根据“�"�治需要”,在全国大选前,宣布批准增建�'�搬迁一些华小,以争取选票。增建�'�搬迁华小很“巧合”地成为�"�党在大选时期的�"�治“筹码”或“糖果”。
其实,�"�府之前是竭尽可能不要增建�'�搬迁华小的。例如,1998年3月5日,教育部教育�"�策�"究及策�'组致函回�"教总大会议决时表示,教育部没有搬迁微型学校的�"�策。1998年4月25日,�"时的教育部长纳吉(即现任副首相,见右图)表示,根据�"�治承诺,华小将保持原状,并维持现有的数目,教育部目前并不�"算增建新华小;华小可在不增加数目的情况下进行扩充,包括扩建校舍;那些缺乏学�"�来源而面临关闭的华小,可以�"�请搬迁,但必须获得教育部的批准。
1999年2月12日,纳吉重�"��"�府不增建华小的�"�策,不过教育部会根据情况,批准一些华小迁校,或以开设“二校”方式进行扩建;至于目前花园住宅区的学校保留地,是保留给国�'学校的,教育部不可能把这些国�'学校的保留地�"�来增建国�'型华小。
选战激烈才派糖果
但是,在朝野�"�党的激烈竞争情况下,�"�府在1999年11月全国大选前夕,宣布批准增建6所华小�'�搬迁13所华小。其中所宣布批准增建的4所华小�'�搬迁的10所华小名单,被列入�"时教育部长纳吉于1999年9月20日致时任马华署理总会长及人力资源部长林亚礼的公函里。教育部在该公函里规定�"�有关学校负责建校的土地�'�经费。
2004年3月全国大选前夕,�"�府宣布批准搬迁17所华小。�"时的教育部总�'阿都拉菲于2004年3月4日致函马华总会长黄家定�'�前任�'�"�党主席林敬益,�'�知教育部批准17所华小搬迁的名单,并�"列出教育部规定的7项严苛的华小迁校条件,即(1)必须获得所有家长的书面同意迁校,并提�'�给教育部;(2)有关学校的�'�事会�'�家教协会必须负责建校及自寻迁校的土地;(3)有关建议的校地必须是在华小需求量高的地区;(4)有关建议的校地必须不是�"�府学校保留地;(5)必须把有关校地资料提�'�给教育部,并获得批准;(6)有关学校必须提�'�在新校地的建校计�'书给教育部,并获得批准;(7)一旦迁校后,原有的旧校地必须完全关闭。
在第12届全国大选即将举行前,现任教育部长希山慕丁于2008年1月31日宣布批准增建6所华小�'�搬迁13所华小。其实,早在2006年11月28日,希山慕丁在国会下议院表示,目前的531所微型华小问题须先解决,增建华小不切实际。这些根据“�"�治需要”而�'表的前后矛盾言论,实不令人奇怪。尤其是前任教育部长慕沙莫�"�末于2000年2月29日在国会下议院表示,�'国的华小间数已经足够了,而现任教育部副部长韩春�"�也于2000年5月31日表示,目前教育部还没有制度化增建华小的方案。
1999年至2007年初,国小从5313所增至5781所,共增加了468所,即平均一年增加58所国小。如果一所国小建校经费为700万至1000万令吉,估计增建国小共耗资32亿7600万至46亿8000万令吉,动�"�了2000至3000英亩学校保留地。可见�"�府在制度化增建国小方面是十分有效率的。
�'国现有1290多所华小大部分于1957年独立建国前创办。1958年迄今,�"�府只批准增建数十所华小,一些华小也获准搬迁,而�"都是通过大选、补选或个案方式处理,基本上没有�"�变单元化�"�策�'�措施,也没有根据需求制度化增建华小,以解决华小短缺问题。
据估计,1958年至1985年,西马有31所新华小获准创办或增建。在大马于1963年成立后,东马沙砂两州在1964年至1985年只有4所新华小获准创办。1986年至1998年,�"�府也批准增建�'�搬迁一些华小,例如巴�"�兰花园华小、吉隆坡康乐华小、新山国光二校、关丹士满慕华小、古晋中华华小六校、沙登华小二校等等。
“不增建华小”�"�策延续
早在1970年代,尤其是实行新经济�"�策后,教育部实施所�"的“不能增建华小”�"�策,使增建华小变得极为艰难,造成许多华�"人口密集区长期面对华小短缺问题,引起�'怨�'�不满。�"时,教育部法外立法,把学校区分为“全津贴学校” (sekolah bantuan penuh)�'�“半津贴学校”(sekolah bantuan modal),造成华小�'�淡小所得�'展拨款十分稀�',同时不允许在�"�府的学校保留地兴建华小�'�淡小。
直到1990年代下旬,在“安华事件”�'�"�后,朝野�"�党激烈竞争的�"�治局势使然下,执�"�的国阵�"�府根据“�"�治需要”,在全国大选前,宣布批准增建�'�搬迁一些华小,以争取选票。增建�'�搬迁华小很“巧合”地成为�"�党在大选时期的�"�治“筹码”或“糖果”。
1999年2月12日,纳吉重�"��"�府不增建华小的�"�策,不过教育部会根据情况,批准一些华小迁校,或以开设“二校”方式进行扩建;至于目前花园住宅区的学校保留地,是保留给国�'学校的,教育部不可能把这些国�'学校的保留地�"�来增建国�'型华小。
选战激烈才派糖果
但是,在朝野�"�党的激烈竞争情况下,�"�府在1999年11月全国大选前夕,宣布批准增建6所华小�'�搬迁13所华小。其中所宣布批准增建的4所华小�'�搬迁的10所华小名单,被列入�"时教育部长纳吉于1999年9月20日致时任马华署理总会长及人力资源部长林亚礼的公函里。教育部在该公函里规定�"�有关学校负责建校的土地�'�经费。
2004年3月全国大选前夕,�"�府宣布批准搬迁17所华小。�"时的教育部总�'阿都拉菲于2004年3月4日致函马华总会长黄家定�'�前任�'�"�党主席林敬益,�'�知教育部批准17所华小搬迁的名单,并�"列出教育部规定的7项严苛的华小迁校条件,即(1)必须获得所有家长的书面同意迁校,并提�'�给教育部;(2)有关学校的�'�事会�'�家教协会必须负责建校及自寻迁校的土地;(3)有关建议的校地必须是在华小需求量高的地区;(4)有关建议的校地必须不是�"�府学校保留地;(5)必须把有关校地资料提�'�给教育部,并获得批准;(6)有关学校必须提�'�在新校地的建校计�'书给教育部,并获得批准;(7)一旦迁校后,原有的旧校地必须完全关闭。
在第12届全国大选即将举行前,现任教育部长希山慕丁于2008年1月31日宣布批准增建6所华小�'�搬迁13所华小。其实,早在2006年11月28日,希山慕丁在国会下议院表示,目前的531所微型华小问题须先解决,增建华小不切实际。这些根据“�"�治需要”而�'表的前后矛盾言论,实不令人奇怪。尤其是前任教育部长慕沙莫�"�末于2000年2月29日在国会下议院表示,�'国的华小间数已经足够了,而现任教育部副部长韩春�"�也于2000年5月31日表示,目前教育部还没有制度化增建华小的方案。
1999年至2007年初,国小从5313所增至5781所,共增加了468所,即平均一年增加58所国小。如果一所国小建校经费为700万至1000万令吉,估计增建国小共耗资32亿7600万至46亿8000万令吉,动�"�了2000至3000英亩学校保留地。可见�"�府在制度化增建国小方面是十分有效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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